第52章 想当执棋人的,最后皆成一杯黄土(求追读!!)

正值黄昏日落,喝完酒的郑棋中还有些闷闷不乐,一想到今天在县衙看到的身影就感觉心里闷的慌,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在周身环绕着。

“不行,得去看一眼。”

一念定下,已经回到家中的郑棋中顶着有些昏的脑袋来到了县衙,走进县衙大门,过仪门,来到了户房。

户房中。

齐家的官差已经离去,郑棋中的二叔,那位户部主事正坐在桌子旁数着今天收到的贿赂银两。

听到有人推门进来后,赶忙环袖一揽,尽数遮挡,抬头看到是自己侄子后,松了口气,松开袖子,毫不遮掩的数着自己的贿银。

“棋中啊,这么晚了还不回家,来我这里干啥?”

郑棋中瞅了自家二叔一眼,没由得心里一阵烦躁,倒不是因为郑二叔收受贿赂,自己平常也会收点贿赂,做官的,哪有不贪的。

主要是自己二叔真的是个纯废物,五十多岁的人了,还没成婚,每天赚下钱不是去赌,就是去青楼喝花酒,睡姑娘。

爷爷就是被他气死的。

如果不是他爹一直必着他给二叔在县衙找个职位,郑棋中才不会去管这个废物。

郑棋中直接问道:“今天有买地卖地,买房卖房的人吗?”

郑二叔头也没扭:“有啊,都在桌子上,自己看吧。”

说完,又继续数着银钱,越数心里越高兴,今天收了五两银子的贿钱,今晚又能在醉春楼点那个活很不错的老相好了。

郑棋中撇了他一眼,走上前翻找着堆放在一起的契约,卖地卖房的他压根没看,主要是在翻找着买地买房的那一堆契约。

买房的契约他大致翻看了一遍,没看到有什么奇怪的地方,也是缓缓的松了口气,翻看起买地的契约。

主要是看买了多少亩地,又是谁买的。

前面的几个还好,都是几分地,直到看到了一个略显有些恐怖的数字,五百……亩!?

郑棋中心里咯噔一跳,向如来佛祖,玉皇大帝,太上老君….祈祷着什么,随后禀着往署名处一看,悬着的心终于死了。

还真他娘的是…..林秋!

酒已经醒了一大半。

扭头看向满脸笑意的郑二叔,突然甩手把满桌子碎银挥到地上,唾骂了一句:“你还数你娘的数,大祸临头了你知不知道?”

郑二叔一愣神,根本没去听郑棋中说话,飞身爬到地上一丝不苟的捡起了碎银,一边捡,一边骂:“吃错药了吧你,这都是钱,你弄丢我一块,就得赔我一两,不,不对,是十两,你个败家玩意!”

愤怒至极的郑棋中大步上前,一把拽住他的衣服,怒目圆睁:“五百亩地,五百亩地,你知道他买来干啥吗?你就敢卖给他!?”

郑二叔从没见过自家侄子这个样子,仿佛下一刻就要把他吃了一样,心里一阵慌乱,颤声道:“还…还能干啥,种种地,养…养马呗。”

“养你妈!”

下一刻,嘭的一声。

郑二叔的身体被重重的摔到地上。

“爷爷被你气死,我也迟早被你给害死!”

郑棋中大骂一声,拿起那一份地契夺门而出,独留郑二叔独自一人坐在地上,沉默片刻后,又趴在地上捡着碎银。

嘴里嘟囔着:“再大的事,也不能和银子过意不去呀。”

出了门,郑棋中一路穿过二堂,直入三堂,路上的一些官差衙役和他打招呼,他都没有搭理。

县衙主簿看到他脸色阴沉,也就没有去热脸贴冷屁股,拢着袖子从郑棋中身侧离去。

三堂。

书房。

这个时间点,李锦华一般都在书房读书,写字,房门大开,凭着与李锦华不错的私下关系,郑棋中没有禀告,就直接走进了书房。

紧接着。曲膝一跪。

“大人,郑棋中万死!”

李锦华没抬头,依旧在雪白的大纸上写着字,轻声道:“棋中,起来说话。”

郑棋中不起。

李锦华也没有再劝,静静的把那首诗写完,这才放下毛笔,没有回头去看自己写的字,缓步走向跪在地上的郑棋中,将他托了起来。

“说吧,什么事。”

李锦华依旧平静,走到右侧的桌子旁,给郑棋中倒了一杯茶,拿着茶走了过去,一点上位者的架子都没有。

知道的以为这二人是主仆。

不知道的,还以为他们是朋友。

左手恭敬的接过茶杯后,郑棋中并没有立即去喝,而是将右手的地契递了过去,心有愧疚:“大人,一个时辰前林秋在户房买了五百亩的空地,我二叔…..盖章画压了。”

闻言,本已经放在嘴边的茶杯只是短暂停滞了片刻,随后一饮而尽。

“五百亩地,呵呵,常山营才占了多少亩地啊,这是不想当棋子,想当执棋的了。”

李锦华轻轻一笑,话音听不出喜怒。

郑棋中咬了咬牙:“大人,我这就前去靖天县,要回李家手中的那份地契,加上我现在手中的地契,全部烧毁,这样三方公证也就不存在了。”

闻言,李锦华摇了摇头:“人不过是刚在这棋盘上落了一子,你就直接把棋盘掀了,没这种打法,再说了,武库在李家手中握着,各大铁窑也都是李家私有,五百亩地,不过也只能养三四千的兵,这些兵不披甲,就算给他一万兵,又能翻天?这次,就卖他一个面子。”

造反,为什么要先控制武库。

就是这个道理。

兵不披甲,真上了战场,一刀就死。

郑棋中心里想着什么,欲言又止。

李锦华淡淡的扫了他一眼,似乎猜出了他心中的想法,往茶杯中倒满了茶,道:“林家小子的确很强,这个我承认,整个常山县也都承认,可他的强,是在凝聚人心这一块,有人愿意为他去死,死战之兵,以一当十,可这也只局限于小规模,地面上的争斗,若是有朝一日对上了常山营,兵不披甲,手无利刀,他一回合也站不住。”

李家常山营,便是李家养的私兵。

戴甲三千。

这些兵马一方面是防止山上的贼寇土匪侵扰,拱卫常山,另一方面,就是遏制内乱。

他不是瞧不上林秋,只是如今的林秋也只不过是一直雏鹰,是有一飞冲天的潜力,可天上有常山县最大的一片云遮着。

想冲天起,还真不够格。

若是有朝一日,猎虎庄人人披甲,或许便有涿鹿常山的资格了。

李锦华慢悠悠的喝了口茶:“呵呵,从下面杀出来,想当执棋人的,这二百年来常山县也不是没有,只不过都成了一杯黄土。”

……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