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永囚

那是个雷雨倾盆的夜晚,我被亲生父亲放在了福利院冰冷的围墙脚下。襁褓被雨水浸透,紧紧贴在我单薄的身上,我的啼哭混着轰隆隆的雷鸣与刺目的闪电,一遍遍在空旷的街角盘旋,像是在无声哀求:能不能别丢下我。可那个与我血脉相连的男人,始终没有回头,脚步决绝地融进雨幕,彻底消失在我的生命里。从那一刻起,我从父母眼中的累赘,变成了世人嘴里满是怜悯,却又人人避之不及的孤儿。

在福利院长大的日子里,我生性沉闷孤僻,从未尝过爱的滋味,也学不会与人交心沟通。这般格格不入的性子,让我成了福利院里最无人问津的孩子,没有家庭愿意接纳我。可我天生有着极强的专注力,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,也正因如此,有好心人欣赏我的能力,愿意出资资助我继续上学。大概是从小被至亲抛弃的烙印太深,我骨子里刻着对分离的极致恐惧,于是滋生了一个隐秘又偏执的爱好——制作标本。落在我书页上停歇的蝴蝶,我喂过许久的流浪小猫,我都会将它们做成标本,在我偏执的认知里,只有这样,它们才永远无法离开我,只能一辈子陪着我。

我曾以为,自己会带着这份扭曲的执念过完这一生,像我这样被世界遗弃的人,不会有朋友,更不会遇见所谓灵魂契合的人。直到他毫无征兆地闯入我的生命。那是在图书馆的靠窗位置,我正蹙眉埋首思考习题,他的声音轻轻落在耳边:“同学,你安静坐在这里的样子,好像一幅安静的画。”突如其来的搭讪打乱了我的思绪,我抬头,脸上的不耐烦还未褪去,便撞进了他一双澄澈明亮的眼眸里,他神情认真,没有半分戏谑,我鬼使神差地抿了抿唇,轻声回了句:“是吗?”“当然,你知道林黛玉吗?你的气质,和她太像了。”我从未见过这般话多的人,可奇怪的是,我心里没有半分厌烦,反倒泛起一丝从未有过的波澜。

他就像一个聒噪的小太阳,硬生生闯进了我沉默灰暗的世界,成了我死寂生活里唯一的光。他耐心教我表达内心的诉求,教我如何去接纳爱、如何去爱别人。他从不在意我孤儿的身份,反而满心心疼我独自长大的艰辛,他抱着我,狠狠责备我的父母狠心,一遍遍告诉我,被抛弃从来都不是我的错,他们不要我,他要,往后余生,由他来照顾我。我信了,毫无保留地信了。我把地下室里所有的标本统统收好,又给地下室装上了一把沉重的锁,当锁扣咔嗒一声落下的瞬间,我在心里默默说:我再也不需要你们了,我终于有人陪了。

婚后的日子,我们度过了一段甜蜜温馨的时光。我努力学着做一个正常的妻子,学着向他撒娇,学着系上围裙为他下厨。可我的撒娇生硬又笨拙,像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,他却总是满眼温柔地夸我可爱;我做的汤总是偏咸,难以下咽,他也每次都笑着喝得一干二净。他摸着我的头说:“在我这里,你不用刻意学任何人,只需要做最真实的自己就好。”那一刻,我满心都是感动,甚至天真地以为,老天爷终于肯垂怜我这个可怜人,把独属于我的幸福赐给了我。

可这份美好,终究没能长久。他的工作渐渐变得繁忙,陪伴我的时间越来越少,无休止的应酬占满了他的生活。他常常带着一身浓重的酒气深夜归家,而我,总能在他的衬衫领口,闻到一缕不属于我的陌生香水味。我心里的不安疯狂滋生,想要找他问清楚,可每次不等我开口,他便主动解释,说客户里有女性,谈合作时近距离接触,难免沾染到香水味。这个解释,我半信半疑,心底的恐惧却一点点蔓延。第二天一早,我早早起床,笨拙地忙碌了一整个上午,精心做了一份爱心便当,想去他的公司探班,我想亲眼看看他的工作环境,才能压下心底的惶恐。

刚结婚那几年,他还是公司的小职员,我时常来公司给他送饭,只是我实在不善厨艺,他也心疼我辛苦,后来我便很少再来。如今他已经坐上了行政总监的位置,我却是第一次踏入他的新办公区。站在行政部门门口,我手足无措,他从前的同事李姐认出了我,热情地打招呼:“这不是张总的爱人吗?好久没来了,是来送饭的吧,我带你去他办公室。”跟着李姐走进宽敞干净的办公室,却不见他的身影,李姐离开后,我把便当一一摆好,看着他空空的水杯,便想着去茶水间泡杯茶。茶水间还在原来的位置,我刚伸手要推门,里面的议论声却清晰地传了出来:“刚才那个拿饭盒的女人,是张总的老婆吧?以前张总刚入职的时候,她总来送饭,看着怪可怜的,怕是还不知道自己老公和董事长千金走得极近吧。不然你以为张总怎么升得这么快?我比他早来好几年,还只是个组长,这世道,真不公平……”

后面的话,我已经听不进去了,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凝固,手里的杯子重重撞在墙上,碎成一片。我忘了自己是怎么走出公司,怎么坐上出租车的,一路上没有流泪,脑子一片空白,只有心脏在胸腔里疯狂跳动,像是要冲破胸膛。回到家,我站在玄关,久久盯着客厅墙上的婚纱照,照片上的他笑得温柔,曾是我全部的救赎。我踮起脚取下相框,指尖轻轻摩挲着他的脸庞,从相框背后,摸出了那把地下室的钥匙。当钥匙插入锁孔,轻轻转动的那一刻,我混乱的心反而彻底平静下来——门后那个阴暗、偏执、被抛弃的我,终于在唤我回去。

我在地下室待了整整一个下午,他的电话一遍遍打来,我一个都没有接,我想,他大概已经从李姐那里知道了我去过公司的事。晚上八点,窗外突然狂风大作,雷雨交加,和我被抛弃的那个夜晚,一模一样。他破天荒地按时回了家,而我,早已在厨房忙碌,仿佛早就知道他会回来。一道刺眼的闪电骤然划破夜空,我手里的刀猛地一斜,切在了手指上,鲜血瞬间涌了出来,我愣了愣,面无表情地把手指放进嘴里吸了吸,便继续做菜,仿佛这点疼痛,根本无关紧要。

我端上最后一道菜,依旧是我最不擅长的汤。他坐在我对面,欲言又止,满脸愧疚。我看着他,眼神里带着一丝卑微的乞求:“我知道你想说什么,先好好吃顿饭,吃完再说,好不好?”他抿了抿唇,终究是点了点头。我盛了一碗汤推到他面前,努力装出温柔的腔调:“外面下雨了,喝碗汤暖暖身子吧。”他和从前一样,将那碗汤喝得干干净净,可这一次,他没有笑,也没有夸我。没过多久,他便直直倒在了餐桌上。

汤里加了东西,可我从不觉得那是迷药,那是我全部的爱,是我用来留住他的最后方式——我不许他离开我,绝对不许。我拖着昏迷的他,一步步走进了地下室,看着满屋子的标本,我轻声呢喃:“你看,这是我的小蝴蝶,还有它,叫小橘,是我在学校喂大的小猫,可爱吗……”他昏沉着,或许听不见,可我不在乎。“把它们做成标本,就永远不会离开我,你也是,你只能陪着我,不准走。”窗外的雷声越来越响,闪电一次次照亮地下室的阴暗,我拿起刀,一刀又一刀,对着曾经最爱我的人,一字一句地嘶吼:“你爱我,不要丢下我!”

鲜血溅满了墙壁,溅在我的衣服上、脸上,缓缓流淌下来,在地上汇成一片暗红的水洼。我看着水洼里自己狼狈又疯狂的倒影,终于流下了眼泪,泪水混着脸上的血迹,晕开一道道痕迹。

最后,那个穿着红裙的女人,蜷缩在地下室的墙角,怀里紧紧抱着一个玻璃罐,罐里盛满了福尔马林,中间那颗鲜红的心脏,静静沉在里面。她嘴里反反复复地喃喃着,声音轻得像叹息,又带着撕心裂肺的绝望:“不要离开我,你让我好难过……”

窗外,电闪雷鸣,风雨不止,彻底复刻了那个被亲生父亲遗弃的夜晚。原来我这一生,终究还是没能逃过被抛弃的命运,终究还是活成了自己最害怕的样子,把唯一的光,永远囚在了自己身边。